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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手机短信的法律效力的方式: 1、具备证据的客观性。手机短信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篡改或者不存在被伪造的情况。 2、具备证据的关联性。手机短信的收发表现为发送短信者占主动地位而收短信者
手机短信的证据力如下: 1、以对案件事实的反应程度为标准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1)直接证据:单独一个证据就能反应案件的主要事实。如: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贩卖毒品经过,被害人陈述的被强奸经过,盗窃现场的监控录像;交通肇事现场证人的证词。直
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仅凭手机短信,不足以证明该借贷确实发生,你还要证明你的款是怎么借给他的,比如是汇款,比如怎么支付现金等。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方式,并没有规定手机短信送达,当事人可向法院核实为准。
依照我国的学理意见和法律规定,七种传统证据的采用标准通常可归纳为客观性标准、关联性标准与合法性标准。因此,判断一个事物能否作为证据采用,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 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作为已发生
你如果起诉手机短信的发送者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如果起诉声讯台和联通,则需要弄清楚他们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说,发现他们的过错,难度较大,但是,从合理性的角度考虑,联通和声讯台存在
手机短信可以算作出轨证据。手机短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当事人只需要注意采集方式的合法性,甚至是选择公证的方式,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力。作为法定的证据类型一种,手机短信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难以保存,也容易篡改,要让法
借条有效的格式需要包含的内容:要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应写清楚借
借条的效力不一定会大于欠条,但是如果欠条内容不合法或者内容不真实,这时候有效借条的效力就会大于欠条。因此,一般来说,借条与欠条之间不存在效力强弱的比较,只存在效力有无的区分。借条和欠条,都能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都需要符合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