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解除工资结清吗
合同解除工资结清吗

合同解除工资结清吗

2020-03-23 413
普法内容
应该的,办理离职手续时会核算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但薪资发放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发放规定。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是否需要立马结清?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是否需要立马结清?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需要立马结清。双方另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起约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2021-12-29 15
  • 劳动合同解除了,是否应马上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了,是否应马上结清工资?

    一,根据第二十四,二十六条之规定,幼儿园有违犯法律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A的仲裁请求.二,幼儿园解除与A劳动合同的依据不成立,不符合规定的公民依据法律程序结婚是赋予的基本权利,按照下设法律不能违反上设法律基本框架的规定的搐埂陛忌桩

    2024-07-02 9
  • 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后多久结清工资
    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后多久结清工资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长时间结清工资,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0-03-05 492
专业问答更多>>
  • 因工作延误解除劳动合同时工资需要结清吗

    1、解除劳动合同时工资应该结清,办理离职手续时会核算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但薪资发放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发放规定。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

    2023-03-17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工资是否有条件结清

    没有。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

    2022-03-03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不结清工资仲裁可以要求复核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

    2022-10-21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后多长时间内应当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一般不超过5日。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举例《深圳市员

    2022-04-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无效能解除吗 01:05
    合同无效能解除吗

    合同无效,也就是合同自始至终都不能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不需要解除合同,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善意的合同

    922 15,340
  • 离职不给结清工资怎么办 00:54
    离职不给结清工资怎么办

    离职不给结清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维权途径: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2、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第二条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就是如果老板未

    5,005 15,340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01:02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合同解除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时候守约方当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适用的前提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而且这项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应当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52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