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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不能去掉,户口簿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户口薄或经查户口档案的户籍证明; 3、基层证明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如曾用名未在户口簿上体现的须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内容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曾用名情况
户口加一个曾用名好弄。 在户口本上加个曾用名不难,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就行了,只是需要提供材料。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凭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曾记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
解决出世证家长要先填写《出世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姓名按照家长填写的姓名打印。出世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无改他人姓名的权力。户口本的姓名应以出世证的姓名为准,如需更换新生儿姓名能
可以,到派出所可以免费办理的,如果办了身份证那就有点麻烦了,不过也不是不能改,如果有关系那就很容易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户口簿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农村户口转农村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
婚迁户口,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当事人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如果迁入地派出对当事人的材料和证件审核通过后,就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审核不通过的,派出所会作出说明; 3、要向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