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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和劳动者工资确定怎样支付,支付的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赔偿金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以要求补偿。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合同终止后能否退还保证金,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完毕的,给付定金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全部退还;但若合同仅被部分履行,则只可以退已履行部分的定金。实质上,定金的性质相当于违约定金。大概意思是,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完全履行了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