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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
非农户籍子女处理农村土地继承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而非农户籍子女通常没有继承农村土地的权利。然而,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变化,一些地方政策也开始逐渐放宽对非农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土地的限制。 首
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要求群众必须符合是本村群众以及一户一地的规定,继承不能保证这两个规定的执行,非常明显根本就不能继承,实际上国家对宅基地实行国土部门审批制度,别的任何方式都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
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
你爸爸和你姐弟两个作为你妈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其财产的,包括不仅限于其生前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村里拆迁,理论上是需要通过协商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后才可以进行的。但是,很多区域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