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过错责任的八种情形包括
无过错责任的八种情形包括

无过错责任的八种情形包括

2021-02-27 251
普法内容
无过错责任八种情形包括: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无过错责任;接受劳务一方的无过错责任;动物致害、环境污染、交通事故、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选举无效的八种情形
    选举无效的八种情形

    选举无效的八种情形: 1、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2、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 4、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5、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6、没有公开唱

    2021-12-21 59
  • 什么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什么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2024-05-02 27
  •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2023-02-06 32
专业问答更多>>
  • 7种情形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

    2023-05-24 15,340
  • 什么情形下是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

    2022-08-28 15,340
  • 侵权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的情况包括什么?

    侵权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的情况包括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

    2023-09-11 15,340
  • 法律上过错推定责任八种情形具体是如何的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2022-07-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01:09
    离婚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1,879 15,340
  • 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01:11
    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

    1,400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552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