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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共同买房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一方个人所有的,离婚时依法归个人所有不分割。
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且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的贷款为个人债务。但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配偶方出资清偿的应当予以返还。 二、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出资的。首先房屋的产权
离婚前买房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2、因为房地产属于期房,双方可以协商房地产所有权和现金补偿; 3、人民法院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
1、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2、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
婚前婚后房产的分割: 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
此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第一,如果婚前买房系一方全额出资且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房产应该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时无权要求分割
伴侣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又因感情不合而离婚,伴侣婚前购买的房产也只属于其个人。但是,如果伴侣婚前买房时,将另一方的名字也登记在产权证上,共有情况登记为共同共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都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