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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常死者所欠债务,并怀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财产继承应该是全面的继承,既继承财产,也继承财产方面的义务,也就是应负责代替死者偿还债务。至于偿还债务的数量,法律规定,以遗产的实际数额为限。也
子女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价款,不是绝对的父债子偿。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比如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但应以他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债务人死亡后所欠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
1夫妻共同债务有母亲偿还。2无遗嘱情况下,母亲再嫁的话,家产分割共同财产后,法定继承。她百年之后,如无遗嘱情况下,在法律上,家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3再嫁后,子女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没有变化。4再嫁后
分家的时候两兄弟得分得的财产和债务:不是继承,只是父亲赠与儿子财产和儿子分提父亲的债务。继承要到父亲死亡后才发生。分家后父亲的债务:如果父亲承认或大儿子有证据证明是为小儿子借的,大儿子可以主张不还、由
子债不需要父母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如果父母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应负责偿还欠债人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 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留有遗产,且尚未被继承的,应当按照“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债
人死后名下还有债务的,以其遗产进行清偿,或者由其继承人以所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清偿。如果有受遗赠人的,则在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对遗赠人债务的清偿。如果同时存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首先,债务并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亡而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死后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