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1月1日起对居民免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对于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的,仍按原工本费价格收取。户口簿收费标准如下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1、户口本外壳丢了,能到派出所买。一般情况下,有户口簿外壳,最好,如果没有了,也不影响办理业务。如果要真正的户口簿外壳,还是要到派出所,户口归派出所管辖。 2、《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
一般来说,是需要的:当事人应该带上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更新户口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
身份证在一个派出所办理了,可以去另外一个地方办,但要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比如身份证丢了。同时这个地方是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业务的外地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
如果有户口本而户口本上有孩子的名字就可以趁机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身份证丢失需要到派出所挂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且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
派出所不让分户,可以去派出所的上级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只要理由正当的,派出所应当办理分户登记,拒绝办理的
派出所分户口需要手续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