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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但也不可能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
劳动监察有监督职能,说没有用处不现实,说有太大作用也不现实。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
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不发工资是否找公安局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去公安局也没用。公安机关只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处理劳动争议,只能协调。最直接的方式是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进行电话投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欠工资1万元内劳动局是会管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可以向用人单位作出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处理决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拖欠工资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1、自行找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2、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