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哪些惩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哪些惩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哪些惩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0-10-08 23
普法内容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以下惩罚:1、自然人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形会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
    哪些情形会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

    达到以下标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才立案:故意隐匿的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故意隐匿会计报告的,应当立案追诉。

    2020-03-27 129
  • 隐匿电报罪既遂刑法的惩罚标准有哪些
    隐匿电报罪既遂刑法的惩罚标准有哪些

    隐匿电报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1、一般来说,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 2、如果是为窃取财物的而隐匿电报的,定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2020-04-23 94
  • 挪用公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惩罚: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024-04-20 37
专业问答更多>>
  • 相关法律规定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违反哪些规定

    隐瞒或故意销毁应依法保存的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书,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隐瞒、故意销毁的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书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应依法向司法机

    2021-10-10 15,340
  • 2022年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量刑的规定具体是哪些

    1、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量刑的规定是: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2-11-28 15,340
  • 中国刑法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立案,法律有哪些规定

    存在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可以按照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需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处2~20万元的罚金;若是存在单位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双罚制。

    2023-08-17 15,340
  •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构成犯罪的处罚行为

    《会计法》第44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

    2021-09-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具体有哪些 01:32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具体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80 15,340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 01:46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自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直到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律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辩护律师即可持三证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三证是指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

    1,597 15,340
  •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01:24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一般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的; 2、禁止权,主要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相似的项目服务上或者是产品上使

    2,36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