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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不发放是违反法律的。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
工厂不发高温费,在以下情形未发放的,违法: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上海市关于高温费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
有空调的厂房,那就不是高温下工作了。所以不给发高温补贴是合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公司不给员工发高温费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七条规定
公司不发高温补贴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公司在高温的天气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
厂里不续签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合同期满后,本来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进行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原来的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1、自行找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2、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