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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财产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离婚财产划分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夫妇有权就婚姻关系期间获得之财产及个人婚前财产进行所有形式的协商和约定,包括独自占有、共同拥有或部分由情侣各自拥有、部分则由伴侣双方共享等形式。此种协议约定应当以书面记载为适当方式予以明确
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离婚的,对双方共同的财产分割是一定要处理的问题; 如果不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是不能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并未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一期间所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之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不幸离婚时,参与共同财产的分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债务是财产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自然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由婚前的一方所有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括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也就是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一方死后该婚前财产成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除此之外,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一般都是均等的。当然,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