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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41条、第44条明确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罗列了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口径。 首先,先界定“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同时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所发(2000)8号文《关于职工全年全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
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1、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
正确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计算(因为有小数点,所以可以按照22天计算) 举例:基本工资1500,8月上班应上班共21天,请假2天,实际上了19天 工资:日工资=1500/22=68.18 缺勤扣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下面这三种: 在标准的工作日安排下,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具体如下: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合同的内容反映了签订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订立的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