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撰写要求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撰写要求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撰写要求有哪些?

2021-05-21 16
普法内容
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免责合同条款有哪些哪些要求
    免责合同条款有哪些哪些要求

    1.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3.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

    2021-03-10 105
  • 涉外合同撰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涉外合同撰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撰写涉外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否具备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方式等内容;以及合同是否真实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等。

    2021-04-07 89
  • 简述合同的写作结构及正文主要条款
    简述合同的写作结构及正文主要条款

    合同结构:合同封页及目录、合同标题、合同序言/前言、合同正文、合同结尾、合同附件。 合同条款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

    2021-03-04 225
专业问答更多>>
  • 撰写权利要求书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1,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要求书中使

    2023-09-08 15,340
  • 写欠条的格式及要求有哪些

    一、写欠条的格式及要求有哪些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欠条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

    2022-03-14 15,340
  •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一、借款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的

    2022-03-22 15,340
  •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写法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写法(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天款,必须明确清晰。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及资金的来源和运行方式等进行划分的。划分的目的在于,对不同种类的贷款发放

    2022-10-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房合同主要看哪些条款 00:54
    买房合同主要看哪些条款

    由于购房者的专业知识有限,因此很容易被开发商欺骗,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使自己陷入陷阱。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关于房屋以及楼盘的基本信息,例如具体的位置,具体的面积,附属设备设施的情况;第二是关于房屋的价

    1,258 15,340
  • 承包工程合同有哪些是必须要写的条款 01:19
    承包工程合同有哪些是必须要写的条款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904 15,340
  •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01:47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

    1,472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