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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
有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6.保管的手续; 7.验收的方法; 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
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主要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参照
合同签订要求有: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当事人须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质量条款在合同中非常重要,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合同中应尽可能详细、准确、清楚地约定质量问题。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如果有其他质量标准,应尽可能明确规定其适用标准。当事人可以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能够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别的组织,并且当事人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有授权的代理人来订立合同。 如果当事人想要订立合同的话,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 1、书面形式。具体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