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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
公司应当在以下情形下承担责任: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提供虚假报告骗取公司,注销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员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⒈未依照票据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以及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履行审查义务而错误付款的; ⒉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
有限合作伙伴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法定情况发生时,有限合作伙伴也应与普通合作伙伴一样,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三方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作伙伴是普通合作伙伴,与其交易,该有限合作伙伴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