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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
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但若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新修订的婚姻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出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考虑,在坚持结婚必须进行登记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允许当事人补办登记。但对于补办结婚登记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规定。为此,司法解释(一)作出了补充规定
2003年9月27日电根据即将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补办结婚登记,则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要签署《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中国民政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
1、依情况而定。原本无结婚证的,父母双方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双人照片以及居委或单位出具事实婚姻的证明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2、有结婚证但已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结婚时双方必须当着监誓人的面,在《申请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