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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什么是宅基地如果是房屋之类或是相关财产是有权继承的,儿子的财产在没特殊情况下由其子女配偶父母三方平分,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是不需要遗嘱的..。
原则上,父母去世时,留下的一切个人合法财产,女儿都有继承权。继承,只能是继承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死后才产生的财产权益,在性质上,并不是遗产。对于征地补偿款,因为农村的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
《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首先要明确的是,村里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五年一变动政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次,《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被继承,同时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其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