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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你可以看一下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般正式员工的话,是要提前30天书面辞职。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
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的,不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的,试用期应当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