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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国家不予赔偿的有哪些?

表示国家不予赔偿的有哪些?

2020-06-07 146
普法内容
国家赔偿中不予赔偿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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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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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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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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