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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
现在,住房制度改革在我国已经全面推开,公有住房多以成本价优惠卖给职工,二手房所有权交易将要进入市场,随后住房的三级市场即房屋使用权交易的市场也将开放,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已成为夫妻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时,这一财产权利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1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公屋租赁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2月5日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公营住宅使用.租赁几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精神,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调解或判决主文也可明确经济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得房方末支付经济补偿款的多起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但须支付对方经济补偿(经银行等抵押权人同意变更贷款人等情况除外),而双方均无力补偿对方
租房子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1、要先租好房子;2、拿着租好房子的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3、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回工作单位提取你的租房公积金。如果是单位或职工提取的款项在业务办理成功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房产使用权是指,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的权利,换句话说,房产使用权便是对房屋实际利用的权利。但是,并非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能对房屋享有房产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