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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可以申请的赔偿有拖欠的工资和提成以及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办理。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
裁员赔偿劳动法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用人单位对哺乳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该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如果是因该哺乳期职工存在法定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因经营困难或转产技术革新等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