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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吸收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合同是不会解除的,公司破产清算是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应该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延伸】 问: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答:《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
公司被吸收兼并,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但是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按下列规定处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借款公司被兼并某手套厂借我单位一笔款已逾期一年多尚未偿还,现该厂被毛纺织厂兼并,并成立了中外合资某针织品有限公司。毛纺织厂的法人代表任该厂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可是该厂长却不承认应该还我单位的欠款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四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
公司法人被判刑的处理的规定如下:公司法人被判刑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然后需要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种情况下,原法定代表人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债务清算确认企业不仅应与买方对每次交易的种类、数额、数量等进行结算,还应当对每笔业务的交易总量进行结算,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归档存放;公司债务追回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有效的催收函;2、发送律师函;3、确定欠款追收方案;4、非诉讼方式追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