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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 (一)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你好,针对你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撤销的疑问,我的回答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
相同点为: 1.两者都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2.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区别为: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方面表现在:(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仲裁程序结束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派出所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针对人民调解的规定,派出所的调解书一般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派出所的调解是行政机关的调解,该调解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派出所调解书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劳动仲裁并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仲裁,但是劳动仲裁案件涉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仲裁调解法》等各项法律规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以争取获得最大利益。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