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婚前送的彩礼可以由父母接收,也可以由子女来接收。送彩礼本身属于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也有些地方并不存在这种习俗。因此,实际生活中,婚前是否需要送彩礼以及送多少彩礼,这些都是由婚姻双方自主确定的。
在当前现行时期下,我国法律对彩礼而言尚未确定其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国古往今来对于婚姻缔结的理解和实践,彩礼被视为是赠予女方父母的财物。这主要源于旧社会时候,子女的婚姻全凭父母做主,因此彩礼自然也理应由女方父母所拥有。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般情况下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存在的,男方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彩礼。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钱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 如果双方有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男方给的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
看是否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节,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结婚后没有在一起生活, 3、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如果不属于这三种情况,会酌情退还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对于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确定礼钱的所有权,根据双方对于彩礼钱的收受方的认定。如果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如果是给女方的就归女方所有。 《民法典》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父母拿走女儿的彩礼是否合法,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并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一些地区的风俗习惯,结婚彩礼钱通常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一般都会让女方自己自由支配,但是多数女方父母都会把彩礼钱交还女儿,让彩礼钱作为一个新家庭的第一笔存款,或者是用
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