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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土地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一般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占用税通常在耕地征收时缴纳,征收后划拨用地时不需要额外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交纳的税费,是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税赋。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缴纳的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
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缴纳方法如下,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规定对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土地至自用、出租、出借、出售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期间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作明确。在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我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