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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自然特性: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不动产的特征: 1、自然特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的特征。 2、社会经济特性:不动产具有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
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并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
不动产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
不动产有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
不动产自然特性: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
一、什么是不动产 1、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2、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4、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需要三个条件: 一、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