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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6条是如何规定的?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6条是如何规定的?

2024-06-25 5
普法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单位可缴纳缺建绿地补偿金。补偿金包括当年基准地价、绿地建设经费和5年养护费用,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易地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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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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