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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个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根据合伙人的性质缴纳不同的所得税。
1、合伙制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交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而不是年销售额120万元之内免征增值税。即使一个季度内销售额超过30万元,其他季度没有销售收入,超过30万元的那个季度也是必须按照销售额和3%征
简单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经营实体;而个体户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经工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家庭。两者均要根据个人资产对其承担无限责任。但个独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的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申报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找到左下角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2、点击安装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下一步按提示进行就可以,安装完成会有登录提示,也会在电脑桌面生成快捷方式; 3、登录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合伙企业的利润可以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由其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