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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企业虽受母企业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企业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无自己的章程,企业名称只要在总企业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
伙食费、交通费(住院天数),适当的话还需要营养费(地区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是医疗费10%左右),没碰到骨头的话应该也不会评残,伤残这块就没有了,也就没有精神损害费。误工费,伙食,交通各地标准不一
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
1、子企业虽受母企业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企业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持续运营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合伙人可以进行退伙: 1、经过全部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之后,可进行退伙; 2、当出现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退伙事由时,合伙人可以进行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