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责任人和牵头人的区别
责任人和牵头人的区别

责任人和牵头人的区别

2021-05-14 33
普法内容
牵头人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其他单位工作,主导工作任务的,通俗来讲是多方单位合作共事时,由一方负责联系和组织各方协调工作的人员。而责任人是承担相关义务的人员。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区别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区别

    牵头单位也是责任单位之一,但责任单位则未必是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其他单位工作,主导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是任务的责任主体,是一级责任单位,任务完成得好与坏,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其次,任务子系统的其他单

    2020-12-20 3,843
  • 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有哪些
    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有哪些 1、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具体如下: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

    2022-05-31 66
  • 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哪个责任大
    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哪个责任大

    责任领导的责任更大一些。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领导是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运用权利向其下属施加影响力的一种行为或行为过程。领导工作包括五个必不可少

    2021-12-11 3,894
专业问答更多>>
  • 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有哪些

    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具体如下:1、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2024-04-22 15,340
  • 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和责任

    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和责任分为以下五点: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2、两者产生

    2024-03-08 15,340
  • 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哪个责任大

    责任领导的责任更大一些。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领导是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运用权利向其下属施加影响力的一种

    2021-12-18 15,340
  • 人身意外险和责任险的区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为了保障您自身的生命和身体,只要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伤残或疾病,保险公司就要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必须是您自身的人身伤亡才能构成保险事故。而在责任保险中,只有您对他人的生命或身

    2022-02-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 01:00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

    12,562 15,340
  •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 01:46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三点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

    1,086 15,340
  •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01:02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30,91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