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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乃指隶属于一家公司管理之下的分支机构,是指该公司在本部所在地以外所设立,以自身名义进行各项商业活动的独立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其所应承担之民事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尽管分公司的名称中带有“公司”字样,但
分支机构乃是法人下属的一个部门,并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若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则应由法人来承担;反之,若其能自筹其力,则也可先行从该分支机构所管辖的财产中进行承担,在此之后若仍有缺口,不足以完
分公司不具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担任担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不得为保证人的。但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真的公司法人不是人,而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法人不是人,是指一个实体单位,公司或是合伙形式的;企业法人代表才是个人,这个人可以代表企业决策管理,处理法人实体单位的事务工作。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依法成立,包含了公司设立的宗旨、目的是符合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同时公司成立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经费或者财产,独立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合同,对公司不能生效,但是存在特殊的情况。 首先,提问表述错误,应当是“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的合同有效力吗”。而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