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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若每个人出资并不相同,一般会有一个出资人占大头,占有多数股份,对公司事务有决定权,其余人再按出资额分配剩余股份。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按照出资的比例分配。
一、股东权利如何实施 1、大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方法: (1)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纪要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行使权利; (2)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就一些不清楚的问题向管理层提问; (3)可以
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
股东负债,裁判生效而拒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权,法院作出裁定后,便会执行相应部分的股权,若股权被执行完毕,则不再是公司股东。
隐名股东的退股方式是:可以在特定情形下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通常是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来退股。隐名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
小股东可通过以下方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依
股东若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以诚信原则为行为准则,不得滥用控制权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司的利益。具体来说,首先,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中,为使小股东利益得到保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股东分红这样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最重要的实现方式就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即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或全体股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