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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2024-07-05 16
普法内容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而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的管辖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移送管辖主要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立案程序,及时受理,不得拒收、退回或再自行移送案件一经移送,原则上受移送法院即是管辖法院,不能再自行移送。如有争议,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确定。 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既不能将案件再退回原移送的人民法院,也不能再移送给其他人民法院,而只能依照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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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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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28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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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依法管辖移送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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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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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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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中对移送管辖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移送管辖情况进行重新认定,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上级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认定,但如果仍然作出移送管辖的决定,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

    2023-08-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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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但是却没有管辖权此时需要将案件进行移交,并且任何的行政案件都只能被移交一次,故此案件的被告在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之前,一定需要先确定可以审理该案件的管辖

    2023-11-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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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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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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