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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不是必须实缴出资。新《公司法》实施后已经取消了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制度,注册公司的只需要认缴注册资本即可。不过如果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立企业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
在我国公司成立时不是必须实缴出资。采用发起设立的公司实行认缴制,只需要在约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即可。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设立企业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股权投资作出明确的概念解释,但实践中一般认为,通过投资设立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就是股权投资行为。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行为取得公司股权,并从公司股权中获取利润。从这个角度来讲,设立全资子公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