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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1号)规定:“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
所谓的传销,其实质是由那些组织者或经营者积极推动人员发展,将被发展的个体以直接或间接地计算他们所发展的人员数量及销售业绩作为依据,给予相应回报;另外,也可能会要求被发展的个体缴纳一定的费用来获得加入的资格等等,种种形式的手段目的都是为了获取
单单有个人数是不能定性为传销罪的,必须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还要违反刑法的行为。传销在我国大陆境内猖獗泛滥,根源是我国现有法律对传销制裁不力。刑法对传销行为定罪门槛高,难以对绝大多数传销人员治罪,令众多传销人员有恃无恐。”蒋宇霞了解到,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发展一个人以上的就会构成传销,如果发展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就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
三十人以上。根据2010年5月7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
传销发展下线会不会判刑 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下线达到三阶层以上,下线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可以定罪判刑。 发展下线都算传销吗 发展下线并非都是传销,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行为所涉及的刑法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得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传销手段涉及的收入超过5万元及以上都需要判刑的,如果传销构成了犯罪实施的,根据刑法修正相关规定,组织或者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属于严重的,人民法院一般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予以罚金处罚;情节属于
我国没有非法传播信息罪,但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触犯此罪的行为人,根据损害结果的轻重,需要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接受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1、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 2、造成严重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