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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代写人只是代写借条内容,最后由债务人本人签字,表明了债务人本人对借条内容的追认,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代写人无法律责任。 但遇例外情况,即债务人是在代写人暴力逼迫的情况下出具借条,此时借条因不是债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而代
贷款应当向借款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
我是万律师,你的咨询中分公司其实是属于总公司的,所以不存在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这个说法,具体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进行催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追讨。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向谁借款,但是私人借贷关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拒绝非法集资。要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不能向不特定的大量市民借款,如果金额较大,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公司向个人借款形式的借贷关系是不合法的,应当认定借贷行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根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