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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和结婚后房子的归属并不发生变化,因而在结婚后对房子进行分配和在结婚前对房子的分配,基于房子归属没有发生变化,分配的方法是一样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房屋仍然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等,房屋因此而增值,根据民法的“添付”理论,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如果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不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一般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是这样处理:婚前购房,只写一方姓名,这属于那一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是无关的。如果离异分割房产,房产登记一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
如果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按双方约定分割。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且该房产以双方名义登记,则按双方所占份额划分,无约定份额的,均等划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且该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属于登记
要确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采取的是共债共签原则。只有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确认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其他债务都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