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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是可以继承的,除非儿子生前有遗嘱不让妻子继承,儿媳就不能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儿媳肯定就可以继承这房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性质认定有三种意见: 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
房产赠予需要交税。房屋过户就会产生相应税费,不仅赠与方式需要交税,买卖方式与继承方式过户,都需要交税。具体需要缴纳的税目如下: 1、房屋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由受赠方缴纳; 2、房屋赠与需要缴纳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 3、房屋赠与需要缴纳
社会现实中的婚外同居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而由于我国目前婚姻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且并不对个人查询,造成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就是“被小三”情况也普遍客观存在。在结束同居的
在情侣之间的自愿赠与行为中,赠与行为能否被撤消或取回,主要取决于赠与的性质、数额以及是否具有特定的约定条件。以下针对不同情况,将分别阐述相应的处理策略: 1. 无条件馈赠。在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通常
房产赠与公证的手续如下: 1、办理公证前已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和接受赠与确认书; 2、携带个人身份证、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申请单;
法律明确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