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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抵销权禁止的情况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1)破产法上的抵消权,仅限于破产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的抵消,而民法意义上的抵消权无此限制,互负债权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 (2)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破产法上的抵消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如下: 1、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 2、房屋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 3、房屋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等。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那么破产抵销权的特征是什么呢。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 第一,具有主体的特定性。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
一、什么是破产抵消权破产法上的抵消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均可以用该债权抵消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权利。各国破产法均对抵消权有所规定。日本破产法第98条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那么破产抵销权的特征是什么呢。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 第一,具有主体的特定性。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及抵消权的类型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具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订立
家庭暴力的特征有: 1、反复性发作,家庭暴力一般都具有循环性,其主要过程有:紧张状态阶段、暴力阶段以及亲密阶段三个阶段; 2、普遍性和严重性; 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一般包含肉体损害、精神折磨,例如对受害人实施伤害的威协,恐吓威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