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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担保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 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合同并不是一定要书面签,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很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签订或者采用其他形式签订。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签订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一般对合同的效力是没有影响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有效,时间可以根据主合同确定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如果是由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那么不存在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的行为。如果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委托人签署合同的,那么就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因此不是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即使没有授权委托书甚至事实上没有有效的代理权,只要客观情况使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