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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仅是工作岗位,也包括工资、工作地点等等,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那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
一、单位要求变更合同的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首先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变更,甚至是解除合同。换句话说,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第一种条件,就是经过双方的合意。只要双方愿意,同时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可以变更甚至是解除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