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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城管可以管,物业也可以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强制拆除,此时城管就发挥了作用。
小区绿化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绿化通常是由物业公司或小区业委会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但绿化用地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共有,即小区业主共同拥有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和绿化带。 根据规定,绿化用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业主共同享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小区业主有权
当小区内的共有部分被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如果物业制止不了,小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城管。其他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行业委员会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拨打城管执法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一旦有业主发现私改绿化带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物业反映,物业通过劝说、引导等方式阻止,同时报由业主委员会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制定相应的合理的小区规则,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
居民们占用小区公用部分,看是否影响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如果违背大多数人利益,那么物业有权让其拆除。 根据建设部1989年发布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小区内乱停车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小区乱停
小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情况下,小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的。当小区噪音扰民时,业主能先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