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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个税专项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个税抵扣,减轻纳税人的个税负担,个税专项扣除的专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以及赡养老人这六项。 1、子女教育。年满3岁的子女正在进行学前教育,或子女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
个税子女教育扣除孩子到3岁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扣除的申请条件如下:1、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2、子女接受
个税子女教育的扣除既可以选择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双方各扣除5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
纳税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按每个子女1000元的标准,每月可以从子女父母一方的个税中扣除1000元,或子女双方的个税中各扣除500元。
个税可以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费用,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可以选择从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双方每月各扣500元的方式扣除。
子女全日制教育每月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