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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指能够以本人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本人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本人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其不能独
个人独资企业能设立分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销售同样的项目,税率是完全一致的,没有任何差别。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独立开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且只能是一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如果投资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那便是共同投资,如果投资人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