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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致的意思标识后签订的,该合同就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为了商业秘密可以与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劳
在我国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谋取私利,而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也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有下列规定:竞业禁止只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与高级文秘。针对单位所有员工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 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
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公司因各类原因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
1、竞业禁止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 2、根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
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公司因各类原因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