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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针对原告提出相反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答辩状结尾由答辩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 同居关系析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期间的财产
同居析产是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同居共同财产应符合是同居期间所取得的以及依法归双方所有的条件。处理同居财产应遵循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原则。 (一)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
审判长、审判员: ××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并没有收到原告所谓的32400元 1、20××年6月,答
分割同居财产答辩状是指二人在婚前同居,因某些原因,导致分手,对于财产有疑惑,发生争执,可以通过答辩状保护自身的利益。答辩状主要包括双方姓名、性别、年龄、具体的身份信息。同时还应该表明同居前个人财产有多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具体地就是要求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所以,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既应追求法律效果,又应追求社会效果。
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的才可以解除,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
首先,要在开头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其次,答辩人要根据对方起诉状的内容一一进行答辩,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提出,双方当前情况,不属于法定判离情形的答辩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失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离婚答辩状,是指离婚案件中的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答辩状可以反驳原告于起诉状中控诉的内容,能够表现出被告对同一问题与原告不同的解释,有利于被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官在审理时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