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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一般情况下不算犯法,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1、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是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管女方是否自愿,
本质上属于个人私生活,相关人员不干涉。 我国法律不禁止成年人之间的自愿性行为,不管是婚内的还是婚外的。 不过,若当事人事后给予金钱、财物,有证据证明有卖淫嫖娼的事实,则也应认定为嫖娼行为,这就会涉及犯
违背女方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应对初中生谈恋爱中的性行为,已满14不满16,因为早恋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14岁以上具有性承诺权,可以自由选择性伴侣,因此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男女自愿同居不属于违法。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属于违法行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不论其是否自愿。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属于违法犯罪
与14周岁以上的女生,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犯法。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
妻子不愿意过夫妻生活不违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妻子必须要与丈夫过夫妻生活,其实婚姻里面,夫妻之间的生活是双方彼此恩爱、协商的事情;相反的法律条文里面有规定“丈夫不能强迫妻子过性生活”,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妻子发现性关系。在婚姻生活中,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