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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个人显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房产赠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一方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可以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则可以依照约定进行。
现实生活中,房产除了个人可以拥有之外,法人也是可以拥有的,法人组织即是咱们所说的企业,公司房产可以赠送给法人但需要办理过户,而且根据公司性质和章程,一般赠与法人资产,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登记没有必然的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
不属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
1、签署确认书。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契税,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
父母赠与已婚子女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个人,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以通过赠与合同排除对双方赠与的可能,可以通过律师见证或者公证来增强这种赠与的明确性,已达到预防纠纷的目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